人事 /會計-轉知:113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8日、19日辦理,請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請查照。
1.有關參與國中教育會考之相關委員及試務工作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14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如各考區、考場規定,較本準則所定限制更嚴格者,從其規定。
2.各考區及考場之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務請確依規定迴避。
3.學校如有符合相關迴避原則且有意願擔任前開監試人員之教職同仁,得逕洽本縣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考場試務學校:國立竹南高中、私立君毅高中、國立苗栗高中、國立苗栗農工、國立大湖農工、國立苑裡高中。
4.擔任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訂於113年5月17日公假參加「試務工作講習」;惠請核予貴屬擔任前揭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公假出席;另對於協助辦理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及試務工作有功人員,並從優核予敘獎鼓勵。
相關檔案
教育部來文.PDF
縣府公文.PDF
發布時間: |
2024-04-03 13:14:02 |
發布單位: |
山佳國小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