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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會計-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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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2-06-30 14:47:23
發布單位: 山佳國小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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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37-612839 傳真:037-613453
版權所有:苗栗縣竹南鎮山佳國民小學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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