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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115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英語檢定獎勵實施計畫,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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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苗栗縣115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英語檢定獎勵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促進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英語學習風氣,進而提升學生英語能力,特訂定旨揭計畫,先予敘明。

三、首揭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本縣在學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英文檢定者。

(二)獎勵通過英檢項目:小學英檢(GEPT Kids)、全民英檢(GEPT)、小多益(TOEIC Bridge)、多益(TOEIC)。

(三)申請標準:

1、國小學生:

(1)參加小學英檢(GEPT Kids),筆試獲8個以上太陽,口試獲4個以上太陽者。

(2)參加全民英檢(GEPT)初級檢定,聽力與閱讀兩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A2級;或聽力、閱讀、口說及寫作四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A2+級。

(3)參加小多益(TOEIC Bridge)測驗,總數達60分以上,且聽力須達26分,閱讀須達34分。

2、國中學生:

(1)參加全民英檢(GEPT)初級檢定,聽力與閱讀兩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A2級;或聽力、閱讀、口說及寫作四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A2+級。

(2)參加全民英檢(GEPT)中級檢定,聽力與閱讀兩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B1級;或聽力、閱讀、口說及寫作四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B1+級。

(3)參加多益(TOEIC)測驗,分數達225分以上,且聽力須達110分,閱讀須達115分。

(四)申請日期:申請人請檢具相關證明資料於9月30日前,向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

四、參照英語檢定獎勵實施計畫獎勵對照表(如附件),每個教育學習階段(國小、國中)至多申請一次獎勵金,且不得複請領同一考試項目。

五、若申請學生為國小6年級者,請國小階段學校報送該生申請資料;另申請學生為國中3年級者,如於本府規定時間內報考者仍可申請該獎勵金,並請學校協助報送申請資料。

獎勵對照表.png 說明海報.png

相關檔案

獎勵對照表.png
1693634_0094745A_115年度學生通過英語檢定獎勵實施計畫發文學校最終版.odt
說明海報.png


發布時間: 2026-05-08 10:14:48
發布單位: 山佳國小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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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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