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115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英語檢定獎勵實施計畫,請參閱。
一、依據苗栗縣115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英語檢定獎勵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促進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英語學習風氣,進而提升學生英語能力,特訂定旨揭計畫,先予敘明。
三、首揭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本縣在學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英文檢定者。
(二)獎勵通過英檢項目:小學英檢(GEPT Kids)、全民英檢(GEPT)、小多益(TOEIC Bridge)、多益(TOEIC)。
(三)申請標準:
1、國小學生:
(1)參加小學英檢(GEPT Kids),筆試獲8個以上太陽,口試獲4個以上太陽者。
(2)參加全民英檢(GEPT)初級檢定,聽力與閱讀兩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A2級;或聽力、閱讀、口說及寫作四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A2+級。
(3)參加小多益(TOEIC Bridge)測驗,總數達60分以上,且聽力須達26分,閱讀須達34分。
2、國中學生:
(1)參加全民英檢(GEPT)初級檢定,聽力與閱讀兩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A2級;或聽力、閱讀、口說及寫作四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A2+級。
(2)參加全民英檢(GEPT)中級檢定,聽力與閱讀兩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B1級;或聽力、閱讀、口說及寫作四項測驗成績達CEF架構B1+級。
(3)參加多益(TOEIC)測驗,分數達225分以上,且聽力須達110分,閱讀須達115分。
(四)申請日期:申請人請檢具相關證明資料於9月30日前,向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
四、參照英語檢定獎勵實施計畫獎勵對照表(如附件),每個教育學習階段(國小、國中)至多申請一次獎勵金,且不得複請領同一考試項目。
五、若申請學生為國小6年級者,請國小階段學校報送該生申請資料;另申請學生為國中3年級者,如於本府規定時間內報考者仍可申請該獎勵金,並請學校協助報送申請資料。
相關檔案
獎勵對照表.png
1693634_0094745A_115年度學生通過英語檢定獎勵實施計畫發文學校最終版.odt
說明海報.png
| 發布時間: |
2026-05-08 10:14:48 |
| 發布單位: |
山佳國小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