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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苗栗縣115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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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辦理。

二、旨揭人員認證資格說明如下:

(一)中華民國年滿20歲(含)以上國民設籍苗栗縣滿6個月以上,或3年內曾受聘本縣各國民中小學該認證項目授課節數達100節以上,並提供服務學校開具服務證明(在校授課科目需與認證項目相符)。

(二)無教師法第14條、15條及16條各款 、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9條各款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前開申請換證者於申請期限內115年4月7日(星期二)至115年4月21日(星期二)止,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s://reurl.cc/8W8QjX ,填報相關資料,認證時請備妥相關資料參加甄試。

三、認證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含補件):115年5月16日(星期六)13時30分至17時止。

(二)地點:造橋國民小學(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14鄰3號)。

四、通過口試及實作者應參加本縣造橋國小辦理之專業培訓課程:

(一)本土語文類別(客語文及閩南語文):
應參與115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36小時專業培訓,
時間為115年7月6日(星期一)至7月9日(星期四)8時30分至16時30分、7月10日(星期五)8時30分至12時30分,
地點為造橋國小。

(二)其餘類別:
應參與115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教育專業課程,
時間為115年7月9日(星期四)8時30分至16時30分、7月10日(星期五)8時30分至12時30分,
地點為造橋國小。

(三)另具有國民中小學合格教師證或國民中小學修畢教育學程經本府資格審查小組審核通過者,則免參加上開教育專業課程(115年7月9日至7月10日止)。

五、本案全程參與者,始發給本縣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每張證書,有效期間為6年(自115年8月1日至121年7月31日止)。



相關檔案

苗栗縣115學年度辦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簡章.odt
苗栗縣115學年度辦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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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6-03-18 09:08:00
發布單位: 山佳國小教務處


350008苗栗縣竹南鎮山佳里27鄰龍山路三段39號(網路電話:070-970-1190)
電話:037-612839 傳真:037-613453
版權所有:苗栗縣竹南鎮山佳國民小學
上次更新時間: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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